水墨小区营销中心电梯采购及装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宣布日期:2022-03-24 浏览次数:5093 宣布人:安兴生长公司
一、项目编号:XXAXZB-2022-009
二、工程名称:水墨小区营销中心电梯采购及装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省比邻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国购广场E座1806、1807室
报价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元整(小写:?174000.00元)
项目卖力人:况娜娜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俊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点:合肥市蜀山区聚云路138号白天鹅商务中心公寓1801、1808室
报价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188000.00元)
项目卖力人:朱洪峰
四、通告期限
自本通告宣布之日起3个事情日。
五、其他增补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通告宣布之日起3个事情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安兴龙城4008云顶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质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口西南、房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18956128028
若供应商对证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划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兴生长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务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步伐》等执规律则,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点、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又名(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须要的执法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加入该采购项目运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3.质疑质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通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法联系。
名 称:萧县安兴龙城4008云顶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口西南、房管中心六楼
联系方法:189561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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