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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股事”有危害 , 这些红线莫冒犯

宣布日期:2019-06-24 浏览次数:11101 宣布人: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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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政机关事情人员将其正当工业以正当的方法投资于证券市场 ,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运动 ,可是不可违反有关划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党政机关事情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划定》等为党员干部证券投资行为划出了红线 ,宽大党员干部切记不要有以下行为——


收送有价证券、股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八十九条关于违规收送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及其适用处分作出了明确划定 ,这也是条例最新修订时增加的内容。现实中 ,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好比 ,深圳市发改委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原处长李镭“不收现金收股权” ,多次利用职务便当资助公司乐成申报政府帮助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 ,事后从有关公司处低价购置原始股或者直接收受干股 ,并精心设计由行贿人或者家属朋友代持 ,最终赢利数百万元。李镭因犯受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分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一般来说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实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将其列为违反有关划定从事营利运动的行为 ,划定了相应处分。近年来查处案例显示 ,许多落马干部甚至是“大老虎”都保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 ,好比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山东省原副省长季缃绮 ,另外另有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祖萼 ,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建立 ,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肖振宇 ,等等。


违规在外洋投资入股


某些掌握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 ,为了规避党和国家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政谋划定 ,到外洋去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以获取个人利益。好比 ,绍兴市中医院原院长张居适 ,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 ,利用职务便当违规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在外洋投资入股等。张居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新增了对“利用加入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历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等行为的处分划定 ,这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范案例中总结出来的。如果组成刑规则定的内幕交易罪、利用未果真信息交易罪等的 ,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截至目前 ,省部级干部中被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罪名提起公诉或者判刑的便有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国家宁静部原副部长马建、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白向群等多人。


公款或者违规借用资金炒股


有的通过借用本单位的公款 ,或者借用治理和效劳工具的资金 ,或者借用主管规模内或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 ,用以购置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好比 ,“红通人员”、北京市新闻出书局计划财务处原出纳孙新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间 ,利用职务便当将单位公款人民币2200余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 ,用于证券交易 ,其中人民币1802.72万元未送还。孙新于2008年3月外逃 ,2015年6月被捉拿并押解回国 ,后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 ,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并处分金20万元。


隐瞒个人持股情况


按划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是严肃的组织纪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看成“隐私”藏着掖着 ,既不交心 ,也不交底。好比 ,2019年1月 ,河北省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 ,该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城区水系治理办公室主任冯某某违反组织纪律 ,在2017、2018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 ,隐瞒自己及其配偶持有基金、股票和投资型包管等情况。冯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定人群买卖股票


《关于党政机关事情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划定》明确列出了不可炒股的四类人群:(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分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分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怙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禁绝买卖上述主管部分所治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事情人员及其怙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禁绝买卖股票。(3)自己的怙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治理公司任职的 ,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 ,该党政机关事情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事情人员 ,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 ,继续受该划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事情人员 ,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来由置 ,不得继续持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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